個人買賣黃金飾品,要繳稅嗎?

黃金稅收上漲了嗎?普通人買賣黃金是不是也要繳納增值稅?

——網友“小黃魚兒”

金融時報社答網友: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黃金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明確黃金交易相關的稅收新政。

根據新政,從今年11月起到2027年12月底,會員單位或客戶通過上海黃金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標準黃金,賣出方會員單位或客戶銷售標準黃金時,免徵增值稅。未發生實物交割出庫的,交易所免徵增值稅;發生實物交割出庫的,則區分爲標準黃金的投資性用途和非投資性用途,分別按規定適用相關政策。

新政引發市場關注。過去一週,部分黃金店鋪對實物黃金價格作出調整,銀行也對積存金等涉及實物黃金兌換的業務作出調整,不少網友向本報提問:黃金稅收上漲了嗎?普通人買賣黃金是不是也要繳納增值稅?

首先需要明確,本次黃金稅收新政聚焦投資性黃金交易,核心是將流通中的黃金按照“普通商品”和“金融投資品”的用途進行分類管理,並不是“加稅”,因此,影響也應分類來看。對於大家最關心的黃金飾品買賣,新政不會產生直接影響。黃金飾品是消費品,相關稅收政策沒有變化。

若要賣出舊金飾,普通人轉讓自用、佩戴過的黃金首飾等,原則上無需繳納增值稅。若要購買新金飾,現有稅負並未變化。事實上,消費者在購買黃金飾品時,零售價格中通常已經包含了增值稅和消費稅。例如,金店在銷售金飾時需繳納13%的增值稅,這部分稅收已包含在金飾售價中。同樣的,黃金飾品在零售環節需繳納5%消費稅(在生產或進口環節徵收),同樣已經含在售價內。新政並未對此作出調整。

既然現有稅負並未變化,爲何金店紛紛上調了黃金零售價格?這就涉及到此次稅收新政的傳導效應。

對發生實物交割出庫的黃金交易,新政規定:“會員單位購入標準黃金用於投資性用途的,交易所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用於非投資性用途的,交易所免徵增值稅。買入方會員單位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以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6%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這裏的會員單位包括銀行、券商、大型珠寶零售公司、大型黃金公司等305家機構。所謂投資性用途,包括直接銷售以及加工生產含金量99.5%及以上的金條、金塊、金錠、金片或者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法定金質貨幣。非投資性用途,是指用於投資性用途以外的情形,典型如黃金首飾加工、工業用金等。

因此,新政對於與個人購買相關的金飾和投資金條產生的影響不同。

金飾相關屬於非投資性用途範疇。根據中信建投分析,在新政下,會員單位原本能取得13%的即徵即退,變爲“增值稅免稅+開設普票+6%抵扣”。相當於企業稅務成本增加7%,這部分成本預計將會轉移給下游消費者。這也是部分金店飾品漲價的原因之一。因爲企業的稅務成本增加,爲維持合理利潤,可能將這部分成本向產業鏈下游轉嫁,最終導致金店銷售的黃金飾品價格在短期內波動。

投資金條則屬於投資性用途。根據新政,會員單位採購環節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並可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抵扣,相當於顯著降低了初始投資的稅收成本。但在銷售環節只能開具普通發票、無法抵扣進項稅。這意味着增值稅的抵扣鏈條在會員的銷售環節中斷。

這意味着增值稅的抵扣鏈條在會員的銷售環節中斷,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黃金的二次流通。

對於個人消費者而言,如果能直接和“會員單位”購買實物投資金,理論上與之前成本並無區別;但若通過經銷商購買實物投資金,由於經銷商無法抵扣增值稅,成本可能有所上升。

此外,新政規定,納稅人不通過交易所銷售標準黃金,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這意味着黃金投資者通過交易所可降低稅負,實際上鼓勵場外交易者加速向場內轉移。

因此,新政將會打擊到場外的非法交易以及短期套利行爲,促進黃金交易更加規範。黃金市場正在形成“投資歸投資、消費歸消費”的新格局。

想購買黃金投資品怎麼辦?想省心投資建議選“紙黃金”或黃金ETF等,交易規則和成本都不變。如果要買實物投資金,建議選上海黃金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會員單位的標準金條,交易規範、容易變現。如果購買中小金店的非標準金條,則需關注,後續轉讓時商家因爲要承擔稅負,可能會壓低迴收價,流動性可能變差。

最後,作爲普通投資者,我們不必過度焦慮短期價格波動。長期看,國際金價走勢將主要受到美元實際利率、國際貨幣信用體系穩定性與地緣政治因素影響。購買金飾時可以關注原料價格走勢,投資黃金優先選擇交易所會員單位旗下產品,在政策規範框架下滿足資產配置與消費需求。

記者:餘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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