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年過八旬的高奶奶每個月都有4700元的退休金,此前這筆錢一直能覆蓋自己的開銷,加上自己一直跟小兒子住在同一個小區,偶爾身體不適、看病外出等都有小兒子搭把手。
但隨着高奶奶年齡越大,身體也出現了多種疾病,小兒子除了承擔高奶奶的日常飲食,還要三天兩頭陪同就醫,出錢又出力,頗有怨言,高奶奶不得不僱傭了保姆。
由於退休金無法覆蓋保姆及醫療等必要開支,老人起訴至法院要求3名子女分擔贍養費。
在訴訟過程中,3名子女認爲母親有固定的退休金,且僱傭保姆的費用不屬於必要開支,因此不願分擔這筆費用。
法院審理認爲,子女的法定贍養義務不因父母有退休金而免除。經調解,3名子女最終按比例每月共同支付2900元。
法官也提醒3個子女,除了在經濟上贍養老人,也要在精神上給予老人慰藉,這同樣是法定義務。
來源:南京零距離、荔枝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