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立遺囑寫錯外甥名字,將“大外甥”寫爲“大外孫”,法院:雖有瑕疵,但有效

張先生於2022年5月19日去世,死亡時未婚未育,父母也早已離世。處理完張先生的後事,兩個姐姐張大姐、張二姐就遺產繼承事宜申請了公證。2022年11月28日公證處作出公證,張先生遺產由張大姐、張二姐二人繼承。張大姐、張二姐就部分遺產進行了分割。之後,張二姐的兒子、逝者張先生的外甥李炯在整理遺物時發現了遺囑。2023年3月13日,李炯通過微信聯繫張二姐稱:“本人於2023年3月11日發現遺囑,本人接受遺贈。以下內容和圖片麻煩轉發給張大姐。”並將案涉遺囑照片發送給張二姐。同日,張二姐將上述內容及照片轉發給張大姐。

奉賢法院經審理認爲,本案中,雖然案涉遺囑存在錯別字,將“炯”錯寫爲“烔”,將“大外甥”寫爲“大外孫”,但是考慮到被繼承人受教育程度、滬語發音與普通話發音差別,結合查明事實被繼承人並無外孫,也並無與原告李炯名字相近的其他親屬,可以認定遺囑中所稱“大外孫李烔”是原告李炯。法院認爲該遺囑雖略有瑕疵,但並不能推翻被繼承人真實意思表示。該遺囑合法有效。法院最終判決由原告李炯繼承遺囑所稱遺產。被告張大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立遺囑一定需要見證人嗎?遺囑有些什麼形式、生效要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遺囑有六種形式:

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哪怕是在平時的日記、書信裏提到死後財產怎麼分,只要有簽名和日期,意思真實,法律也認!

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特別注意的是見證人不能是以下三類人:無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例如不識字的人員、盲人、聽力失聰的人員等;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如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等。

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現在打印方便,打印遺囑也合法,但得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全程陪着辦理。遺囑打印出來後,遺囑人和每個見證人都要在遺囑的每一頁上簽字,並且在每一頁都註明年、月、日,防止中間頁被偷偷換掉。

錄音錄像遺囑。錄音錄像遺囑需要:找兩個或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在場,遺囑人和每個見證人都要在錄音、錄像中說清自己的姓名或者露出清晰的肖像,同時一定要在錄音錄像裏明確說(或顯示)出立遺囑的年、月、日,這樣纔有效。

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公證遺囑。覺得自己立遺囑不放心,可以前往公證處辦公證遺囑,由專業的公證員審覈、書寫、辦理,過程規範,還會留下檔案,省心且保證了法律效力。 

來源| 縱覽新聞、央視新聞、南京公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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