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引導合理消費,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稅務總局7月17日發佈《關於調整超豪華小汽車消費稅政策的公告》(下文簡稱“公告”)。
公告稱,《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徵消費稅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稅〔2016〕129號)第一條中超豪華小汽車徵收範圍調整爲“每輛零售價格90萬元(不含增值稅)及以上的各種動力類型(含純電動、燃料電池等動力類型)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小汽車進口環節消費稅的通知》(財關稅〔2016〕63號)規定的超豪華小汽車進口環節消費稅的徵收範圍相應調整。
對純電動、燃料電池等沒有氣缸容量(排氣量)的超豪華小汽車僅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公告指出,對納稅人銷售二手超豪華小汽車,不徵收消費稅。本公告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註冊登記手續至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並轉移所有權的車輛。上述規定自2025年7月20日起執行。
據此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徵消費稅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稅〔2016〕129號)第一條,“小汽車”稅目下增設“超豪華小汽車”子稅目。徵收範圍爲每輛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稅)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即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子稅目中的超豪華小汽車。對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產(進口)環節按現行稅率徵收消費稅基礎上,在零售環節加徵消費稅,稅率爲10%。
此外,公告顯示,《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徵消費稅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稅〔2016〕129號)第三條中的零售環節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向購買方收取的與購車行爲相關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以精品、配飾和服務等名義收取的價款。
哪些品牌受影響最大?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專家李顏偉提供的數據顯示,2025年上半年,零售價格在101.7萬元(新車價格爲90萬元,含稅開票價格爲101.7萬,其中增值稅13%爲11.7萬)以上的超豪華車累計銷售3.7萬輛,同比下滑49%。細分動力類型來看,傳統燃油車仍是絕對主力,銷售3.3萬輛,佔比近90%。也就是說,超豪華車市場仍高度依賴傳統燃油車型,這部分車型是本次政策調整的主要影響對象。
李顏偉認爲,此前超豪華車消費稅起徵點是新車價格爲130萬元(含稅開票價格爲146.9萬),本次調整受影響的是開票價格101.7萬~146.9萬元區間的新車。2025年上半年,這部分新車銷量約2萬輛,而上半年豪華車銷量爲145萬輛,這部分銷量佔比不高,影響可控。
封面新聞記者梳理了一下新規之下將被正式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的車型,它們中有許多是各大豪華品牌在中國市場的銷售熱門車型,比如奔馳S級、寶馬7系、奧迪A8、保時捷Cayenne、Panamera、路虎衛士、攬勝運動版、奔馳GLS、寶馬X7以及自主品牌中的仰望U8等部分配置的車型。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兩年來,多家自主品牌瞄準售價百萬元級豪車市場,並推出了新產品,包括比亞迪仰望U8、東風猛士917、尊界S800、紅旗金葵花國雅等。其中仰望U8、紅旗金葵花國雅起售價均超過了百萬元,而尊界S800起售價在90萬元以下。不過,目前自主品牌推出的百萬級豪車尚未打開市場。
崔東樹:
超豪華車消費稅徵稅範圍調整是正常合理的
乘聯分會祕書長崔東樹對此發文稱,針對超豪華車的消費稅徵稅範圍調整,是隨着市場促銷價格大幅變化的對應調整。這有利於引導合理消費,實現綠色環保可持續發展,是正常合理的調整。超豪華車的數量僅車市規模的千分之一左右,對一般消費者沒有任何影響。崔東樹表示,當年130萬元的豪華車現在平均測算降價到90萬元,對應含稅價格爲145萬元,基本與2016年制定稅收政策時的基數一致。“超豪華小汽車調整到90萬元的基數是很合理的,體現了車市變化和稅收調整的合理關聯對應,確保稅基相對穩定,實際並沒有加大徵稅範圍。”
綜合第一財經、財聯社、封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