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2日,杭長高速江西餘干段,大雨。交警在高速上巡邏時,發現一輛黑色小車停在應急車道,車後無警告標誌,也未開雙閃,立即上前查看情況。
駕駛人鄧某打開車窗後,交警發現其雙眼通紅,且座椅平放,顯然剛睡了一陣,且其車上還載着一家人。當交警詢問其爲何在高速上停車睡覺時,鄧某理直氣壯地表示:
“剛纔下大雨,走不了。”
原來,鄧某從宜春上高速後,開了一個多小時遇上大雨,便停下來休息,絲毫未考慮此舉的危險。
交警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並依法對其在高速上違法停車的行爲處200元,駕駛證記9分。
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不是停車場,如需休息,應當進服務區或由最近的出口駛離高速!雨天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如遇雨、雪、霧、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
◆ 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啓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 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啓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 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啓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儘快駛離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