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男子失業後發現自己竟成2家公司的法人11年,深圳市監部門回應

7月11日,廣東中山57歲的曾先生失業後前往中山市港口鎮人社部門辦理失業手續,申領失業金時發現自己竟是兩家公司的法人。

這兩家公司均爲深圳的公司,都成立於2014年,法人都是曾先生。目前兩家公司登記狀態均爲“吊銷,未註銷”,吊銷日期都是2021年5月13日。

曾先生表示,當時系身份證遺失被他人冒用,且自己已經在2010年掛失補辦了新身份證。當事人不在現場的情況下,2014年遺失的身份證仍可正常使用,還辦理註冊公司成功成爲法人,他認爲自己並無責任。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監管局回覆稱,曾先生若想撤銷冒名登記,需按照“撤銷冒名登記”工作指引,提供非本人簽字鑑定報告作爲證據,他本人有舉證責任,所以筆跡鑑定費用需要曾先生自行承擔。

針對此事,曾先生已向深圳警方報警求助。

有網絡安全專家提醒,遺失身份證後,一定要及時掛失補辦避免被冒用,比如可以去派出所報案、登報聲明遺失等,保留好證據,這樣被冒用後,能更快澄清事實、免除責任。另外,還可以通過微信小程序“電子營業執照”,查詢自己名下是否有開公司,及時發現、及時處理。

有律師表示,既然事主提出註銷申請,確實有舉證責任。當事人如果對市場監管部門工作存有異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來源:廣東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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