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9日,滬昆高速江西上饒段。一大早,江西高速交警五支隊第二大隊接到一名大貨車司機報警,稱一輛小車與自己發生剮蹭,小車司機疑似喝了酒。交警立即前往處置,將在應急車道停車睡覺的小車司機李某查獲。
經查,李某前一晚23時在浙江衢州一酒吧喝酒,一直喝到當日凌晨4時,5時許他開車前往杭州,卻因醉酒走錯方向駛往江西。途中,李某的車與大貨車發生剮蹭,雙方下車一番簡單交流後,李某竟上車直接駛離,開了沒多遠感覺醉酒嚴重開不了車,就在應急車道停車睡了起來,直到交警接到貨車司機報警後趕到現場。
經呼氣檢測,李某體內酒精含量爲134mg/ml,涉嫌醉駕,後經血檢,結果爲140.75mg/ml。醒酒後李某供述稱,當日醉酒後自己完全失憶,對如何上的車都一無所知,全憑肌肉記憶開的車。
最終,李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45日(緩期兩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其駕駛證也已被交管部門依法吊銷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