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啓動住宅小區老舊電梯更新工作,計劃4年改造4000部左右

央廣網北京7月16日消息(記者門庭婷)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5部門聯合印發《成都市住宅小區老舊電梯更新工作專項行動方案(2024—2027年)》(簡稱《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顯示,2024年—2027年,計劃每年更新(含換新、改造、大修)住宅小區投入使用年限滿15年及以上,或投入使用年限未滿15年(質保期已滿)、故障率高、羣衆更新意願強烈電梯1000部左右,四年共計4000部左右。

根據《行動方案》,實施條件需滿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建設用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權屬的住宅小區。在市場監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投入使用年限滿15年及以上,或投入使用年限未滿15年(質保期已滿)、故障率高、羣衆更新意願強烈的非單一產權業主住宅電梯。

同時,具有電梯檢驗檢測資質的安全評估機構安全評估後,出具結論明確爲建議電梯換新、改造或大修的安全評估報告。已列入房屋徵收範圍和計劃的住宅,不適用本專項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中明確,按照“業主出資一點、財政補助一點、殘值補充一點、電梯企業讓利一點”原則進行資金籌集。業主出資部分可依法依規使用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小區公共收益、業主自籌等方式解決。更新方案經表決公示確定後,相關業主應按照更新方案明確的分攤份額承擔更新資金,資金籌集到位後方可開展後續工作。

同時,按照事後補助的原則,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負責對安全評估結論建議爲換新或改造且竣工驗收合格的電梯進行事後補助。

安全評估機構在出具的安全評估結論爲建議換新、改造,且原則上在收到安全評估報告之日起1年內完成換新、改造電梯的,每臺給予總費用50%的資金補助,換新最高不超過10萬元/部、改造最高不超過5萬元/部。大修通過使用維修資金、小區公共收益、業主自籌解決,不納入補助範圍。

此外,若在安全評估、施工環節存在弄虛作假的,不予補助。相應安全評估機構、施工單位依法列入電梯更新“黑名單”,禁止從事電梯更新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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