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優化公租房建設標準:宜優先採用主體結構大空間佈置

央廣網北京5月21日消息(記者門庭婷)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發佈了《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標準》(以下簡稱“《標準》”)並正式實施,該《標準》對2016年發佈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與評價標準》進行了修訂完善。

北京市在認真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廣泛調查研究,重點回應租房羣衆新訴求、新問題,在“一平方米”理念上下功夫,着力提升羣衆居住體驗,豐富完善了大空間佈置、室內空間靈活運用、智能化管理、配套服務設施多功能利用等要求。

居室功能應靈活可變

隨着國家生育政策的調整,多子女家庭比例逐步提高,這些家庭對居室的數量和功能變化有更多需求。如何在公租房建築面積相對較小的條件下,儘可能實現保障家庭的居住需要,本次修訂《標準》提出解決辦法和思路。

從結構選型方面,要求公租房宜優先採用主體結構大空間佈置,以便於空間的靈活分隔和組合;從室內設計和傢俱選型角度,要求公租房室內裝修應滿足戶內功能空間的靈活使用需求,精細化設計插座等末端點位,方便入住家庭通過傢俱、綠植、屏風等軟性隔離設施實現居室功能的靈活轉換和複合使用,比如白天的客廳在晚上可轉換爲臥室。

關注特殊人羣,實現全齡友好

爲方便“一老一小”、殘疾人等特殊人羣起居、出行,本次修訂《標準》提升了公租房適老化和無障礙的要求,提出:除符合國家及本市的無障礙要求外,公租房戶門門檻的高度不宜大於3.5釐米;小區內的公共活動場地與步行系統,應方便老年人、兒童和殘疾人等特殊人羣的活動和交往。《標準》增加了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充電基礎設施設置的要求,調整了地下自行車庫出入口坡度,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實現全齡友好。

《標準》新增公租房宜配置智能化管理系統的要求,提高安全管理。

利用公共空間解決戶內功能

爲了解決公租房面積小,儲藏空間可能不足的問題,本次修訂《標準》提出:公租房的地下空間宜設置靈活分隔的公共儲藏空間。

《標準》對室內裝修設計等內容提出更加精細化要求的同時,對拓展文娛設施、活動室等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的多功能利用,充分利用公共空間解決部分戶內使用功能予以強化,發揮“小戶大家”優勢。

《標準》的修訂發佈,進一步明確公租房設計、建設的要求,通過建設標準的確立,全面提高公租房品質性能及長久價值,實現建築長壽化、品質優良化、綠色低碳化,助力公租房建設成爲新型可持續住宅,讓百姓住得更安心、更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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