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80萬元

據福建省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月1日消息,泉州市發佈《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實施住房公積金支持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稱,根據本市房地產市場發展實際及住房公積金資金運行情況,此次政策對《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繼續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中的兩項階段性政策的執行期限進行了調整。可以更有效地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支持作用,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減輕購房繳存職工經濟壓力,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提出,降低貸款首付比例。職工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0%。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30%。

同時,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爲80萬元,單方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調整爲50萬元。

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稱,兩項惠民利企的階段性支持政策調整爲長期性支持政策,不再設置政策到期時間,增強政策穩定性,更有利於繳存職工根據自身需求及資金情況合理安排購房計劃。

此外,本次支持政策從2024年1月1日起執行,在執行時間上與泉金管〔2023〕1號文件中“凡在2023年12月31日(含)以前完成購房合同登記備案的均可適用本次政策”的規定形成有序銜接,避免了職工因購房合同備案時間問題而無法享受優惠政策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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