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袁秀麗)11月14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優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提到,家庭名下住房套數以廣州市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的《廣州市自然人不動產(土地、房屋類)信息查詢結果》顯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員)已擁有住房套數覈算。
對購買廣州市首套住房的購房人家庭,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爲20%。對無住房貸款(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貸款,下同)記錄或住房貸款記錄已結清,且在廣州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房人家庭,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爲30%。對有未結清住房貸款記錄且在廣州市擁有1套住房的購房人家庭,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爲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