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放寬公積金提取範圍 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月提取額可上浮30%

【環球網房產報道】10月11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公告。徵求意見時間爲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

徵求意見稿擬進一步放寬提取範圍。包括在廣州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省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東省內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都可提取公積金。

此外,加裝電梯提取的範圍由繳存人“出資爲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擴大至“繳存人、配偶或雙方父母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租房提取條件和提取方式也有了變化。無租賃合同或者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月提取額度由公積金中心參考市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情況適時調整,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執行。首次最多可以提取3個月的額度。生育二孩及以上(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的家庭,繳存人月提取額度可以上浮30%。

租住廣州市內公共租賃住房的,在租賃期內提出申請,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已支付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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