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公積金新政:貸款額度最高100萬元,優化家庭住房套數認定

新京報訊 (記者袁秀麗)8月15日,浙江省溫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積金業務政策規定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統一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政策、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等。

對於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通知》明確,繳存職工家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家庭首套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40%。

《通知》還調高並統一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雙人繳存家庭最高貸款額度調整至100萬元,最低保底貸款額度調整至30萬元;單人繳存家庭最高貸款額度調整至65萬元,最低保底貸款額度調整至20萬元;調整貸款計算規則,貸款額度計算辦法中按繳存時限確定的基數倍數調整至6倍,最高倍數調整至12倍。

與此同時,《通知》優化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繳存人家庭住房套數認定範圍,以不動產登記部門記載的購房所在地縣(市)級行政區域範圍內房屋信息爲準,已擁有的房屋使用土地性質爲集體所有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計入住房套數。

此外,《通知》還提到,其他地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溫州行政區域內購買住房的,符合相關規定的,均可向該市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無房,申請無房租賃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每月可提取額度提高至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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