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徐慧瑤)花2600元買的二手“金豆”不含金、“人蔘膏”宣稱能“抗惡控瘤”、銷售整個盲盒出現重複款式、直播間購買翡翠手鐲貨不對板……“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將至,昨天,北京互聯網法院通報建院以來涉網絡消費虛假宣傳案件審理情況,並通報相關典型案例。
近年來,網絡涉虛假宣傳案數量呈上升趨勢。據該院披露,2018年至2025年2月底,共受理涉網絡消費虛假宣傳案件6734件,其中2022年767件,2023年1676件,2024年1333件。案件涵蓋食品、服裝、美妝、母嬰用品、電子產品、珠寶文玩等多個行業,涉及傳統電商、直播帶貨、二手交易平臺、社區團購等多種商業模式。
商家實施的虛假宣傳行爲樣態百出:有“張冠李戴”型,如冒用商標及品牌、虛假宣傳商品材質和品類;有“無中生有”型,如虛假折扣、虛假高價值福袋等;也有“故弄玄虛”型,如用“好評返現”、虛構主播人設等誘導消費者下單。
網絡消費問題關係到羣衆的切身利益。記者同時瞭解到,北京互聯網法院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依照法律規定,對銷售者通過“好評返現”、不實宣傳“播放量”等方式誘導消費者下單的,構成欺詐,支持消費者三倍賠償請求。
案例
“純金豆”不含金 銷售者構成欺詐
消費者於某在一家二手交易平臺花費2600元,購買林某銷售的“黃金5g帶鋼印,純金”金豆。
收貨後鑑定發現商品銅含量50.66%,未檢測出金含量,要求林某退款,並要求林某和平臺承擔三倍賠償責任。
法院查明,原告下單後,被告林某隻花了65.55元,就從第三方平臺買來所謂“金豆古法仿金”,由第三方平臺的賣家直接將商品寄送至原告。
法院認爲,林某以真金價格銷售“純金”金豆,以低價購買“仿金豆”發給買家,具有明顯的欺詐意圖。應當承擔三倍賠償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人蔘膏能抗癌” 經營者構成欺詐
消費者張某在網上購買一盒人蔘膏,商品詳情頁面稱該人蔘膏可“抗惡控瘤、術後恢復”“預防腫瘤、促進腫瘤細胞凋亡,保護肝,保護腎……延緩衰老、延長生命”,內含“一類抗癌新藥的重要成分”等。外包裝顯示,該商品爲方便食品,配料爲人蔘、紅棗粉、純淨水。張某認爲該人蔘膏屬於虛假宣傳,要求退貨退款並三倍賠償。
法院認爲,人蔘膏爲食品,宣傳對疾病有治療功效的內容,屬於虛假宣傳,構成欺詐,支持張某的訴訟請求。
提個醒
AI加入“虛假”升級
記者注意到,利用人工智能技術炮製AI虛假廣告、利用大數據進行虛假營銷等情況逐漸湧現。
“AI、算法等新技術的應用,進一步導致消費者更難辨識網絡消費虛假宣傳行爲。”北京互聯網法院副院長儀軍介紹,隨着人工智能和大數據技術的發展,虛假宣傳手段不斷升級。部分商家利用AI技術假冒公衆人物形象製作虛假廣告,或利用網紅達人進行“種草”營銷,並通過算法精準推送,導致消費者容易“踩雷”。此外,部分虛假宣傳廣告的同一產品鏈接,會跳轉至不同的網店,經營主體多爲註冊時間短、資質存疑的部分企業。
“AI技術降低虛假視頻製作成本,讓批量生產、快速傳播、收割變現、註銷換殼的欺詐營銷快速形成閉環。”儀軍指出,傳播這些虛假內容成本低、獲利高,容易形成“造假—流量—變現—更多造假”的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