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 國家藥監局發佈通告

國家藥監局今天發佈通告,通告稱:在2023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工作中,經西藏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產品標籤標示爲廣州普伽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SAMKUS上官氏熊果苷光感亮膚安瓶面膜等36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見鏈接)。其中,廣州普伽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樣品真實性異議申請,經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被抽檢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確爲上述生產企業註冊或生產。上述企業提供虛假信息、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爲屬於《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情節嚴重的情形,將依法從重從嚴處罰。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藥監局要求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註冊人、備案人、受託生產企業等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採取風險控制措施並開展自查整改。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爲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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