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調整出口管制管控名單措施答記者問

問:有消息稱,根據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共識,中方將調整一批針對美國的非關稅措施。請問在出口管制管控名單方面有什麼考慮?

答:根據出口管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商務部於2025年3月4日和4月4日分別發佈了2025年第13號和21號公告,合計將31家美國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禁止向其出口兩用物項。爲落實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共識,中方決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對第13號公告的15家美國實體停止上述相關措施;對第21號公告的16家美國實體繼續暫停上述相關措施1年。出口經營者如需向上述實體出口兩用物項,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相關規定向商務部提出申請,商務部將依法依規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將准予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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