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佈公告停止實施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措施

爲落實中美經貿磋商達成的成果共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佈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13時01分起,停止實施《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徵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5年第2號)規定的加徵關稅措施。

本次中美停止實施部分雙邊加徵關稅,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國際社會的期待,有利於推動雙邊經貿關係不斷邁向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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