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
公 告
2025年 第3號
爲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等有關法律,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依據《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第二條、第八條和第十條等有關規定,決定將參與對臺灣地區軍售的環太平洋防務公司(Pacific Rim Defense)、AEVEX 航天公司(AEVEX Aerospace)、LKD 航天公司(LKD Aerospace)、頂峯科技公司(Summit Technologies Inc.)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並採取以下處理措施:
一、禁止上述企業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
二、禁止上述企業在中國境內新增投資;
三、禁止上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入境;
四、不批准並取消上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中國境內工作許可、停留或者居留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執行。
本公告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不可靠實體清單工作機制
(商務部代章)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