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檯記者當地時間31日獲悉,尹錫悅律師方稱,計劃向憲法法院申請逮捕令權限爭議和效力停止假處分。
尹錫悅方認爲公調處應向首爾中央法院申請逮捕令,而不是西部地方法院申請,因此有逮捕令權限爭議,由此要申請效力停止。
假處分申請是法律上的一種保全措施,主要在訴訟過程中使用,目的是保證將來的判決能夠得到有效執行,或者爲了避免當事人的權益在判決前受到進一步的損害。
當天早些時候,韓國法院以涉嫌內亂爲由,批准了對尹錫悅的逮捕令。(總檯記者 張昀)
總檯記者當地時間31日獲悉,尹錫悅律師方稱,計劃向憲法法院申請逮捕令權限爭議和效力停止假處分。
尹錫悅方認爲公調處應向首爾中央法院申請逮捕令,而不是西部地方法院申請,因此有逮捕令權限爭議,由此要申請效力停止。
假處分申請是法律上的一種保全措施,主要在訴訟過程中使用,目的是保證將來的判決能夠得到有效執行,或者爲了避免當事人的權益在判決前受到進一步的損害。
當天早些時候,韓國法院以涉嫌內亂爲由,批准了對尹錫悅的逮捕令。(總檯記者 張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