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日前,最高人民法院、證監會聯合發佈《關於嚴格公正執法司法服務保障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依法打擊資本違規隱形入股、違法違規“造富”行爲。
指導意見還強調,堅持“追首惡”“打幫兇”並重原則,依法嚴格追究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有關中介機構以及教唆、幫助財務信息披露造假的供應商等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對實際執行公司事務或者利用其控制地位組織指使實施違法違規行爲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首惡”實施精準追責,依法提高造假者的違法成本。
證監會還發布了2024年中國證監會執法情況綜述,提出嚴打欺詐發行、守好上市“入口關”,並指出,欺詐發行從源頭上侵蝕市場誠信根基,扭曲資源配置機制,是資本市場“首害”。證監會秉持“執法全覆蓋,申報即擔責”原則,全年對87家擬上市企業開展現場檢查或督導,嚴肅查辦5起欺詐發行案件。
其中包括對高德信、華道生物等擬上市企業報送虛假財務數據行爲處以3270萬元、1150萬元罰款;對恆大地產欺詐發行債券及信息披露違法處以41.75億元罰款,對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許某印處以4700萬元罰款、終身禁入證券市場,彰顯依法從嚴打擊欺詐發行的監管態度和堅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