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並表監管擴展至全行業,差異化設置不超過三年過渡期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歷經五年探索,證券公司並表監管將從6家試點券商擴展至全行業。日前,中證協正式發佈《證券公司並表管理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旨在提升證券公司全面風險管理能力,統籌加強一體化、垂直化管理。

2020年,中國證監會批准6家證券公司實施並表監管試點,中金公司、招商證券、中信證券、華泰證券、中信建投、國泰君安,逐步允許參與試點機構試行更爲靈活的風控指標體系,鼓勵券商積極實踐、促進行業風險管理能力共同提升。這爲試點轉常規探索和積累了經驗。近年來,證券公司專業類子公司數量增加、業務領域不斷擴展、市場服務功能更爲豐富、國際化發展穩妥推進,加強並表管理的必要性日益突出,需要出臺統一全面的專項指引。

華泰證券在2024年年報中強調,公司以並表監管試點爲抓手,持續加強對子公司流動性風險管理,提高子公司的流動性風險應對能力,提升集團整體流動性風險防控水平。報告期內,公司流動性覆蓋率和淨穩定資金率持續滿足監管要求,並保有足夠的安全空間。

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中證協組織風險管理專業委員會,總結前期試點經驗,廣泛徵求行業及監管部門意見,研究制定了並表管理指引。《指引》共八章、四十一條,明確並表管理範圍,明確並表管理各要素的管理要求,配套制定行業並表管理風控指標計算標準,並設置差異化過渡期。

根據《指引》要求,證券公司指導各附屬機構圍繞公司總體戰略充分發揮協同效應,引導證券公司發揮集團化經營優勢。明確要求證券公司統籌規劃附屬機構定位,避免內部業務混同操作,並通過防火牆及利益衝突管控機制建設,防範風險無序傳遞。

《指引》針對不同類型證券公司設置了最長不超過三年的過渡期安排。其中,已正式實施並表監管試點的證券公司,過渡期爲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其他下設有境外附屬機構的證券公司,過渡期爲自發布之日起兩年;其餘證券公司過渡期爲自發布之日起三年。(聞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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