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百萬保險代理人,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通知

【環球網金融綜合報道】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了《關於推動深化人身保險行業個人營銷體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壓實保險公司主體責任、深化“報行合一”、強化風險監測、預警和干預等方面,強化管理和監督力度。

據介紹,自1992年個人保險代理人模式引入我國保險市場以來,個人代理渠道迅速發展,多年來已成爲人身保險行業增長的主要動力,業內發佈的《2024中國保險中介市場生態白皮書》顯示,截至2023年末,人身險公司保險營銷人員數量爲281.34萬人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着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大衆保險意識的提升,個人營銷體制潛在問題日益凸顯,比如傳統營銷體制激勵約束不足,個人保險代理人專業化程度不高、職業歸屬感不強,保險公司管理不到位等,無法適應人身保險行業高質量發展需求。2024年9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加快營銷體制改革”。

因此,金融監管總局研究制定了《通知》,針對個人營銷體制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制度規範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對保險銷售人員的約束和引導,同時發揮行業組織、監管部門等合力,共同推動個人代理渠道轉型升級,從而爲保險行業高質量發展夯實基礎。

在提升保險銷售人員專業化水平方面,《通知》要求強化保險公司對保險銷售人員的全流程管理,健全完善招募選任、崗位培訓、行爲管控、激勵約束等制度體系。在引導保險銷售人員職業化發展方面,《通知》提出優化人員管理機制,逐步構建支持保險銷售人員長期服務的組織架構、晉升體系和佣金薪酬激勵制度。

爲有效提升代理人隊伍的留存率,《通知》還提出了強化行業長期服務能力的具體路徑。保險公司應當根據既定的佣金政策、費用預算和考覈機制,做好總體佣金的核算。建立與產品設計、費用結構相契合,與業務品質、服務質量相匹配的佣金激勵設計和遞延發放機制。例如,對於繳費期5年(含)至10年的保單,佣金發放時間不得少於3年;對於繳費期10年及以上的保單,佣金發放時間不得少於5年。

此外,爲增強保險銷售人員的職業認同感和歸屬感,《通知》指出,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應當推動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保險銷售人員職業榮譽評價體系。

《通知》還進一步明確,保險公司應當主動加強與地方政府、各地保險行業協會和相關部門的溝通,推動支持保險銷售人員按照靈活就業相關政策參加社會保險、辦理居住證等,有力有效提升保險銷售人員福利保障水平。(聞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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