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出臺代銷新規 商業銀行理財貨架全面升級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3月2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針對商業銀行代銷理財、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的全流程建立統一監管標準。新規將於2025年10月1日實施。

根據新規要求,商業銀行總行須對代銷業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並建立覆蓋合作機構審查、產品盡調、風險披露、投訴處理的完整制度體系。

其中,涉私募基金產品的代銷門檻被重點強化:合作私募機構需滿足管理規模超5億元(股權類)或3億元(證券類)、登記滿三年且無重大違規記錄等硬性指標,政府產業基金可豁免年限要求。對於存續期產品中的不合規情形,允許通過自然到期逐步化解。

在銷售行爲規範方面,新規明確同類產品展示規則一致性原則,禁止簡單依據歷史業績或預期收益率排序,要求明示產品成立時間及收益計算依據。同時,商業銀行需建立銷售全流程監測機制,強化適當性管理和風險提示義務。

存續期管理成爲另一監管重點。商業銀行須持續跟蹤代銷產品風險評級變動,督促合作機構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在客戶諮詢時代爲提供產品信息查詢支持。值得注意的是,新規明確商業銀行僅承擔代銷職責,產品兌付仍由發行機構負責,避免責任邊界模糊化。

業內人士分析認爲,新規實施將倒逼商業銀行從規模導向轉向質量優先。准入門檻提升和流程細化將推動銀行內部管理升級,中長期有助於優化收入結構並增強抗風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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