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金融綜合報道】據“深圳發佈”消息,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關於我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兩項文件,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利息補貼政策。
具體來看三個方面,一是調整最高(基礎)額度,個人申請最高額度從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家庭申請最高額度從90萬元提高至110萬元。二是調整最高額度上浮情形和比例。即購買深圳市首套住房上浮比例從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購房上浮比例從10%提高至50%。
據介紹,該政策適用於有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未成年和成年子女均計算在內。全國範圍內有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成年子女不計入。新增購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爲20%。同時符合多種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110%,即個人最高可貸126萬元,家庭最高可貸231萬元。按照往年數據,首套房上浮政策可覆蓋90%以上貸款申請職工。
三是優化動態調整機制依據上年度末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分區間調整最高額度上浮比例或暫停上浮。
此外,文件將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從原本賬戶餘額的14倍提高至16倍,同時不超過上述最高額度。同時明確,調整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若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和商業住房組合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則執行二者中較高者。(聞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