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金融綜合報道】3月10日,據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五類違法行爲,被沒收違法所得26675.98元,並處罰款737萬元。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文書,深圳盛迪嘉支付違法行爲類型包括一是違反商戶管理規定;二是違反清算管理規定;三是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四是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五是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爲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
時任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曾某洪被給予警告,處罰款23.5萬元。
官網資料顯示,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註冊資本金1億元,是盛迪嘉集團旗下專注於金融支付的專業服務平臺。(聞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