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近日發佈行政處罰決定,公告顯示,廣州市匯聚支付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匯聚支付)因多項業務違規,被處以超1061萬元的罰款。這是年內支付行業內第二家被罰超過千萬的企業。
根據處罰公告,匯聚支付的違規行爲包括違反特約商戶管理規定、支付賬戶管理規定、清算管理規定以及支付機構管理規定。因此,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對匯聚支付發出了警告並進行通報批評,同時沒收了違法所得180.94萬元,並額外罰款880.83萬元。此外,時任匯聚支付總經理的王某被警告、通報批評並罰款50萬元,時任副總經理的楊某也被警告並罰款57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匯聚支付成立於2008年,註冊資本爲1億元,總部位於廣州。該公司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可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互聯網支付業務,並具備開展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的資質。
近年來,支付行業的監管日趨嚴格。據統計,2025年以來已有超過10家支付公司受到監管處罰,罰沒金額累計超過4000萬元。新修訂的《反洗錢法》於2025年正式實施,將非銀行支付機構列爲義務機構,要求其建立與風險相匹配的內控制度,這標誌着支付機構的合規要求已全面升級。
在此背景下,支付行業的合規經營顯得尤爲重要。截至目前,全國支付牌照總量已從高峯期的271張減少到172張,99張業務許可被註銷,其中多家機構因嚴重違規經營被清退。(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