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發文,允許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

【環球網金融綜合報道】日前,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關於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涉及的相關事項進行明確。《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實施。

具體來看,《通知》允許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外幣銀行卡業務以及對除中國境內公民以外客戶的人民幣銀行卡業務。明確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借記卡業務適用報告制,開辦信用卡業務適用審批制。

據介紹,《通知》允許港澳銀行內地分行在現有客戶對象範圍內開辦銀行卡業務,具體包括:對中國境外公民開辦外幣和人民幣銀行卡業務;對中國境內公民開辦外幣銀行卡業務;對中國境內、境外對公客戶(含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等)開辦外幣和人民幣銀行卡業務。

《通知》明確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借記卡業務的報告程序及材料要求;明確港澳銀行內地分行申請開辦信用卡業務參照執行《中國銀保監會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關於開辦信用卡業務的相關規定。明確港澳銀行在內地設立多家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的程序,以及管理行暫無計劃開辦銀行卡業務但其他分行擬開辦銀行卡業務的程序。

此外,《通知》明確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依法應通過其他行政管理部門審覈的,依照其規定辦理。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通知》規定港澳銀行在內地設立多家分行的,如開辦銀行卡業務,原則上首先由管理行開辦,並明確了具體程序。同時,《通知》也考慮到管理行暫無計劃開辦銀行卡業務但其他分行有計劃開辦銀行卡業務的特殊情形,明確了具體程序。

《通知》要求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應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強化制度建設、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加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業務連續性管理,有效保護個人信息,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並要求管理行履行統籌管理職責。壓實屬地監管局主體監管職責,要求各屬地監管局加強對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銀行卡業務的監督管理,督促機構依法合規開展銀行卡業務,有效防範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聞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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