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近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規則(徵求意見稿)》(簡稱《規劃》),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規劃》強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應專款專用、專注主業,並對募集資金用途改變、閒置資金管理、超募資金使用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此舉是爲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規範性,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規則》的出臺,將原有規範性文件中的監管指引提升至基礎規則層級,強調上市公司應專款專用,確保募集資金用於主營業務。對於超募資金,明確規定其用途應爲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回購註銷等,嚴禁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銀行借款。
《規則》明確了募集資金用途改變的情形,並設定了相應的罰則。強調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人不得佔用募集資金,並要求上市公司在發現相關情形時主動進行信息披露,以防止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在強化募集資金安全性方面,《規則》對現金管理行爲進行了規範,禁止使用募集資金購買非保本型產品或從事高風險理財。同時,完善了專戶管理制度,確保募集資金的使用更加透明和安全。
《規則》還提出了提升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的措施,包括優化募集資金置換規定,明確募投項目在市場環境重大變化等情況下的重新評估論證要求,以及督促中介機構履職盡責,強化保薦機構的持續督導責任。
業內人士指出,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時,必須投資流動性好、安全性高的產品,且產品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若違反規定,導致本金虧損,將面臨監管部門的嚴肅查處。
證監會相關人士表示,本次《規則》的修改旨在適應新形勢下嚴格募集資金監管的工作需要,將實踐中成熟的經驗做法上升至規範性文件層面,以強化規範約束效力。下一步,證監會將認真研究各方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按程序發佈實施。(文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