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高頻交易實施更嚴格監管 中金所出手了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1月7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中金所”)通知,已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了新修訂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違約處理辦法》,並宣佈即日起實施。新規定重點加強了對高頻交易的監管,以響應監管部門對高頻交易“降頻降速”的要求。

根據修訂後的規則,中金所明確規定“不得對交易所認定的高頻交易者進行手續費減收”,這一舉措被視爲對高頻交易行爲的進一步規範。同時,爲確保規則的有效執行,中金所還增加了對“未規範使用交易所減收的手續費”的違規處理辦法,包括責令改正和沒收違規所得。

此外,新規則還賦予交易所更廣泛的處罰權。對於違規行爲,交易所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一系列紀律處分,甚至可以採取限制開倉、強行平倉、暫停或限制業務、調整或取消會員資格等更嚴厲的措施。在罰款方面,新規也做出了詳細規定,對無違規所得或違規所得不足10萬元的,可處以50萬元以下的懲罰性違約金;對違規所得超過10萬元的,可處以違規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懲罰性違約金。

中金所此次修訂規則的背景是監管部門對高頻交易的持續關注。早在2024年7月,證監會就曾發文表示將持續加強程序化交易監測,並研究對高頻量化交易額外收取費用等標準。此後,期貨市場高頻交易開始逐步“降頻降速”。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期貨市場已經有一系列針對高頻交易的調整措施。包括延長期貨公司到交易所櫃檯的光纖距離,以及多個交易所對特定品種交易收取申報費等。這些措施均被視爲對高頻交易的進一步限制和規範。

對於新規則的出臺,業內普遍認爲是對高頻交易行爲的進一步規範,有助於維護市場的公平性和穩定性。同時,也體現了監管部門對資本市場違規交易行爲的“零容忍”態度。中金所表示,將繼續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爲,保障市場平穩健康運行。(得利)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