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財經報道 記者 馬牧野】12月24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佈《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銀行間債券市場區域報價業務指引》(下稱《指引》),《指引》自發布之日生效。
新發布的《指引》是根據《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規則》和《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現券交易指引》等相關規定精心制定的。其核心目的在於規範區域市場的報價機制,確保由地方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等主要報價主體爲當地提供專業、高效的金融報價服務。
區域報價業務特指地方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對其註冊地所在地區政府和企業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公司信用類債券進行報價交易,旨在重點服務於當地的金融機構。參與此項業務的機構需具備商業銀行或證券公司等境內金融機構的法人資質。
根據《指引》要求,參與機構需定期向同業拆借中心報告其區域報價業務的開展情況,且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包括持有一定規模的區域債券、具備強大的報價和風險管理能力等。同時,《指引》還提供了多種開展區域報價業務的方式,如雙邊報價、請求回覆報價等,以滿足市場多樣化的需求。
業內人士表示,此項《指引》的發佈不僅有助於規範區域債券市場的交易行爲,提升市場的透明度和規範性,還能引導市場主體進行合理定價,優化資源配置。此外,它還將有效降低市場交易和融資成本,防範潛在的金融風險,從而增強區域債券市場的吸引力,推動其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