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聯合下發《關於做好不動產信託財產登記工作的通知(試行)》,明確北京轄內信託公司可以按照上述《通知》,將北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不動產設立不動產信託,《通知》自印發之日起試行一年。
不動產信託是指委託人依法將其不動產轉移給信託機構,由信託機構按照委託人意願以受託人名義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的信託業務。
對此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爲,當前國內居民的財富構成很大比例就是房地產等不動產,而中國又進入了史無前例的傳承窗口期,未來30年將有超過100萬億元的資產將傳承給下一代。此次《通知》的下發,是信託財產登記試點落地的第一個具備較強操作性的文件,之前信託財產登記制度在不動產方面是缺失的。
華寶證券分析師就具體分析認爲,基於當前信託稅收政策尚未完全明確,針對存續週期超長的家族信託,特別是股權和不動產家族信託,信託財產撥入、存續、分配及終止等各環節均涉及稅務事項,從高淨值委託人視角看,瞭解前述信託各環節稅務事項如何處理至關重要;而對信託公司來說,在家族信託全週期各環節,均應站在客戶視角對所有節點可能涉及的稅務事項進行全面規劃,包括信託財產登記、非交易性過戶制度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