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發佈!事關優質企業高效利用中長期外債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7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支持優質企業借用中長期外債 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自2024年7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9年7月29日。

《通知》的出臺,是積極響應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穩中求進、以進促穩”的政策導向,以及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關於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的重要舉措。自2023年10月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通過系統梳理外債管理實踐、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深入開展專題研究,最終形成了這一旨在支持優質企業、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政策。

《通知》在遵循《企業中長期外債審覈登記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了優質企業中長期外債的管理流程,簡化了審覈要求,完善了事中事後監管機制。

首先,《通知》合理界定了優質企業的標準。通過綜合考量企業的管理合規性、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主要財務指標、信用評級以及信用記錄等因素,精準識別並支持符合條件的優質企業。

其次,《通知》簡化了優質企業的外債審覈要求和流程。優質企業可提交包含子公司在內的計劃性合併外債額度申請,實現一次申請、分次使用;在材料欠缺的情況下,可適當“容缺辦理”;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其申請材料中的專業機構法律意見可由內部法務部門出具。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對優質企業的外債申請實行專項審覈,加快辦理流程,提升政策獲得感。

再次,《通知》要求持續做好對優質企業外債融資的支持和服務。政策廣泛支持各類所有制的優質企業借用外債,並根據國內外環境變化適時調整優質企業界定標準。同時,鼓勵各地方主動服務,積極指導和支持區域內優質企業合理開展中長期外債融資,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最後,《通知》完善了相應的事中事後監管機制。通過聯合有關部門和地方建立協同監管機制,對企業借用外債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適時抽查優質企業外債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信息報送情況等;指導各地方加強對轄區內優質企業外債募集資金投向的監督檢查,有效防範企業外債風險,實現發展和安全的動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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