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公司侵權“MK”系列商標被判賠償500萬元

北京商報訊(記者 藺雨葳)12月23日晚,北京海淀法院發佈消息,近日,海淀法院審結了一起涉“MK”系列商標的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原告某股份有限公司系輕奢時尚品牌“MICHAEL KORS”的箱包和服飾提供商。原告發現,某皮具有限公司、某品牌管理公司、某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被告)共同生產、銷售的包品上使用了與“MK”“MICHAEL KORS”系列商標近似的侵權標識,並採用近似的包品裝潢,故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500萬元等。

海淀法院經審理,認定三被告的被訴行爲侵害原告“MK”系列商標權且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三被告停止侵權,並全額支持了原告關於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的訴訟請求。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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