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版米老鼠“重獲自由”引發版權保護熱議 讓保護更給力 爲原創添活力

科技日報記者 孫越 實習生 姚豆豆

據多家媒體報道,迪士尼公司的代表形象米老鼠已於2024年1月1日版權到期。這意味着,公衆可以免費使用這個卡通造型。但到期的版權僅限於《汽船威利》中最初版的米老鼠設計,之後的修改版目前仍在版權保護期內。

一時之間,“米老鼠重獲自由”這一話題引發熱議。與此同時,版權保護問題再次進入公衆視野。版權如何保護,保護的限度又在哪裏?

米老鼠版權保護期兩次延長

長期以來,“版權狂魔”迪士尼的硬核維權操作讓它斬獲“地表最強法務部”的戲稱。米老鼠這個熱門IP長達95歲的高齡就體現着迪士尼在版權方面的“瘋狂”。

據瞭解,最初版米老鼠在1928年的有聲卡通電影《汽船威利》中登場。按照當時美國的版權法,米老鼠擁有56年的版權保護期,即在1984年到期,之後任何人都可以免費使用米老鼠這一形象。

然而,在米老鼠版權即將到期前,迪士尼聯合其他企業拼命地遊說。很快,美國國會通過了1976年的版稅立法,將版權保護期修改爲75年,米老鼠版權保護期成功“續命”到2003年。

1998年,迪士尼使用了同樣的方法,使美國的《桑尼·波諾版權期限延長法案》被簽署。這一法案將米老鼠“續命”到了2023年,因此也被戲稱爲“米老鼠保護法案”。至此,米老鼠的版權總期限長達95年。迪士尼兩次推動版權保護立法的操作,還引發了“經濟學家大戰‘米老鼠保護法案’事件”。知識共享組織的創始人之一艾瑞克·艾爾德雷德(Eric Eldred)認爲,“米老鼠保護法案”違背了版權法和美國憲法“促進科學和實用藝術的進步”的初衷。

有專家同樣認爲,版權法的設立可以激發創作者的熱情,促進文化市場的繁榮,但作品不能永遠被壟斷。

“自由”的作品也有使用邊界

當藝術品的版權到期,它就成了全人類的公共財產。每年的年初,都有一大批書籍影音作品獲得“自由”,脫離版權保護,進入公共領域。所有的創作者都可以不支付任何費用對這些作品進行二次創作。

迪士尼就是鼎鼎有名的“二創大戶”。在它夢幻瑰麗的童話世界中,很多形象都來自於世界範圍內的經典名著、童話故事和古老傳說。例如,迪士尼將《美女與野獸》《白雪公主》《灰姑娘》等故事改編成電影,讓流淌的文字變爲瑰麗的畫面。迪士尼也成爲20世紀最偉大的“造夢機”。

版權具體包含多種權利。其中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具有永久保護時限。但談及修改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李琛認爲:“修改權的效力並不在於‘禁止他人非法修改作品’,而體現爲‘作者的修改不受妨害之權’。”

雖然作品超過版權保護時間限制之後,任何人都可以免費使用、傳播和分享它們,但作品的使用場景仍爲“是否構成侵權”的考量之一。以初版米老鼠爲例,任何人都可以對米老鼠進行改編或二創,但不能讓公衆認爲其與迪士尼有關,不能誤導讀者認爲他們創作的米老鼠是原始版本。比如,如果將米老鼠的形象作爲一款文具產品的標識,就有侵犯迪士尼商標權的可能。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遊雲庭說:“哪怕作品進入了公有領域,如果用米老鼠的形象拍攝一些低俗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含義的作品,米老鼠作者的繼承人依舊可以進行維權。”

應分類看待二次創作作品

當前,注重版權保護已經成爲社會共識。但也有人認爲,過度保護可能會帶來負面效應。在全媒體時代,互聯網推動着文化繁榮。同時,網絡上也出現了大量對文化作品的二創和改編。互聯網平臺上,短視頻剪輯、電影電視混剪……二創作品和改編作品的火爆帶來一系列討論。有人認爲,沒有版權的改編和二創會損害原創作者的利益;也有人認爲,如果出現版權過度保護會對創新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2021年的“長視頻反擊戰”就是版權方對中、短視頻平臺侵犯版權做出的反抗。“對這類短視頻賬號的打擊主要涉及平臺間的博弈。中短視頻在影視方面的剪輯擠佔了用戶在長視頻平臺的使用時間,用戶將大量時間花費在觀看中短視頻上,購買了版權的長視頻平臺反而成了配角。”遊雲庭說。

那麼,如何守護版權?面對二次創作,又如何定義侵權?

上海交通大學媒體與傳播學院副教授、數字平臺與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吳舫認爲,應分類看待二次創作。IP粉絲基於劇情、節目的二次創作與通過截取搬運視頻獲利的侵權行爲有本質不同。製作方對版權的主張應謹慎限制在觀衆集體層面的創作和消費。

著作權保護一直在路上

版權保護有利於激發創新活力。我國很早就注意到版權保護的重要性。在宋代,政府就有了規定:出版後的書如果有人翻印,就“追版劈毀,斷罪施行”。這些手段不僅展示了當時社會對知識和勞動的尊重與保護,也對宋文化的繁榮有序產生了重要推動作用。

當前,我國的版權相關法律制度一直在修改完善,形成了以著作權法爲核心,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爲組成部分的版權法律體系。在互聯網時代,數字作品的不斷湧現給相關部門在加強互聯網保護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關部門一直在行動:2005年開始的“劍網專項行動”對網絡侵權行爲進行了嚴厲打擊;2022年天津譚某某運營盜版網絡文學App案標誌着我國對盜版文學強勢出手;近年來陸續開展的青少年版權保護季集中行動、冬奧版權保護集中行動等專項治理行動針對保護著作權作出努力。

“法律保護給力,原創更有活力。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積極回應技術發展,引入了更有彈性、更加靈活的合理使用規則,在增強保護、鼓勵創新的同時,兼顧作品使用人和廣大社會公衆的利益,爲社會文化發展的繁榮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知識產權室主任管育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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