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好聲音製作方起訴李玟經紀公司,原定於4月9日的開庭取消

中國好聲音節目製作方起訴李玟經紀公司案或將延期開庭。

4月7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由於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上述案件已變更了審理法院,因此原定於4月9日的庭審已取消。

去年9月,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一則開庭公告並做了相關報道。公告顯示,該案原告爲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爲華納唱片中國(香港)有限公司(WARNER MUSIC CHINA(HK)LIMITED) ,案號爲(2023)滬01民初129號,案由爲其他合同糾紛,案件將於2024年4月9日下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承辦部門爲商事審判庭。記者從法院獲悉,其他合同糾紛是“合同糾紛”的子案由。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燦星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爲中國好聲音節目製作方,而華納音樂爲歌手李玟經紀公司。

此前,針對“李玟生前控訴中國好聲音錄音曝光”事件,8月17日,《中國好聲音》節目組發表公開聲明稱:“近日,部分自媒體賬號在網絡平臺散佈經惡意剪輯的錄音‘李玟生前控訴《2022 中國好聲音》’,是對逝者的不尊重,也嚴重損害節目形象,我方表示強烈譴責。作爲 《2022 中國好聲音》的導師,李玟女士全身心投入工作,期間曾有的誤會經溝通當時即已消除。出於對逝者的尊重,我們不再對此事過多解釋,永遠銘記她對節目的真情付出。”

8月23日,亞洲華納(北京)音樂娛樂諮詢有限公司官方微博號“華納音樂北京”發博表示,“作爲CoCo的經紀公司,在過去的合作中,我們與CoCo一起攜手實現夢想,創造了很多好的音樂和舞臺。我們不僅有責任不遺餘力爲藝人爭取權益、維護藝人聲譽;同時也有義務保護她的隱私,尊重她的選擇。我們將持續關注調查情況並全力配合。”天眼查App顯示,亞洲華納(北京) 音樂娛樂諮詢有限公司由華納唱片中國(香港)有限公司全資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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