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明星參演電影涉影視投資詐騙案#引發關注。
23日,春節檔電影《熱辣滾燙》也通過官方微博發佈聲明稱,該片第一齣品方新麗傳媒集團有限公司,聲明表示,近期存在不法分子冒充本片出品方、投資方等,以電影投資、版權認購、收益轉讓等名義進行非法融資的情況,該公司未授權任何個人、公司、機構以該片名義對外開展任何投融資合作,特提醒投資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據悉,該片是賈玲繼《你好,李煥英》後第二部自導自演之作。
影視投資詐騙案是怎麼騙人的
據此前都市快報報道,早在2022年,多位網友曾反映自己被北京中瑞泰豐文化傳播公司、北京八毫米文化傳媒公司等公司以投資拍電影被騙。其中,有人投資《孫悟空之噬天魔猴》等三部電影被騙55萬。
從網友反映情況看,他們在2020年三四月開始接觸到電影投資項目,被騙時間持續大約有一年多。這也是投資理財詐騙的特點:週期長,不易被及時察覺,當受害人發現被騙時,詐騙團伙早已捲款跑路。
據瞭解,投資電影類騙局可以歸納出幾個步驟:
1、先拉人進股票投資羣,先期有所謂的指導老師講股票投資、分析股票。
2、隨後,指導老師向羣裏學員推薦電影項目,或說自己認識某某導演、有新的投資渠道。而這些做局者,爲了可信度,可能事先還準備了資料如拍攝預告片等。
3、誘導籤合同轉賬或者去APP上轉賬,可能在前期,因爲受害人也是試試看投一點錢,平臺會發一些收益,也可以提現,等受害人完全相信,追加投入後,就平臺倒閉、公司關門、指導老師聯繫不上……
4、有的所謂“指導老師”在社交媒體上開直播,以吸引人上鉤。
民警表示,一般市民對投資電影完全不懂,投資電影不是簡單投點錢,而是需要投資者具備較強的專業性和抗風險能力,切忌僅憑藉影視公司的項目宣發PPT、電影海報等內容即簽訂投資協議。
明星參演電影涉投資詐騙案 ,要負連帶責任嗎?
在蘭州警方1月16日發佈的《關於徵集“8·17”影視投資詐騙案件線索的通告》中,共涉及4家公司:北京八毫米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中瑞泰豐(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北京中影鑫藝國際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麥豐盛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詐騙投資案波及的電影多達12部,其中有5部電影已上映,7部電影未上映。郭富城、楊千嬅主演的電影《麥路人》和舒淇主演的電影《痞子愛人》位列其中。
爲此,不少網友關心“明星參演的電影涉嫌詐騙投資人,明星本人是否該負連帶責任?”
據中國新聞網消息,常莎律師稱,明星作爲電影的參演者,是否應該對電影涉嫌詐騙投資人的事件承擔連帶責任,是一個複雜的問題,需要考慮多個因素。
首先,要明確的是,明星在電影製作中的角色通常是演員,他們的職責是表演,而不是負責電影的商務和財務運營。然而,如果明星不僅是演員,還參與了電影的製作、推廣或決策等,並且在這個過程中有故意或過失地參與了詐騙行爲,則需要其承擔相應的責任。
其次,需要考慮明星是否事先知曉電影涉嫌詐騙投資人。如果明星知道這一情況,但沒有采取任何行動或向相關機構報告,那麼他們可能需要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如果明星對這一情況一無所知,或者已經採取了合理的措施來了解情況並確認電影的合法性,那麼他們可能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明星是否應該對電影涉嫌詐騙投資人的事件承擔連帶責任,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
此外,如果明星因參演電影涉投資詐騙案而導致名譽受損,他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中國青年報(整理:陳茜)來源:中國新聞網、都市快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