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出臺工傷保險費率管理辦法

本報蘭州3月24日電 (記者曾亦辰)近日,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聯合印發《甘肅省工傷保險費率管理辦法》,明確適用範圍、基準費率、特殊主體規則、浮動機制及爭議處理等關鍵事項。

辦法明確,省級層面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則,根據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存規模,動態調整行業基準費率。對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率全面實行浮動管理,每兩年開展一次浮動調整,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參保單位工傷發生率、基金使用情況,對參保單位工傷風險進行全面評估,確定費率浮動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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