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報記者 劉園園
17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聯合印發的《關於在全社會推進兒童友好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公佈。
《意見》指出,兒童友好是指爲兒童成長提供適宜的條件、環境和服務,切實保障兒童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
“《意見》在全面總結國家兒童友好城市試點建設經驗基礎上,推動兒童友好建設由階段性的‘城市建試點’轉向常態化的‘全社會建機制’,針對性健全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等方面政策舉措,完善常態化長效化建設機制,推動兒童友好建設邁上更高水平、惠及更多兒童。”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介紹。
《意見》明確,公共政策制定充分考慮兒童視角,各地編制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等相關規劃時,應當引入“1米高度”兒童視角,充分考慮兒童需求;公共設施建設充分體現兒童友好理念,在教育、托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兒童福利等涉及兒童的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空間建設中,營造符合兒童身心發展需要的空間和環境。
《意見》要求,公共服務供給充分保障兒童優先。持續完善公共服務兒童免費或優待政策。加強對普惠托育服務機構基本服務費的管理,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將人乳頭瘤病毒(HPV)疫苗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爲滿13週歲女孩免費接種。引導開展兒童友好醫院建設。推動醫療衛生機構建立0-3歲兒童急危重症患者24小時救治綠色通道。
聚焦築牢兒童成長安全底線和保護防線,《意見》提出,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集中整治通過互聯網誘導危險行爲、宣揚不良价值等涉未成年人突出問題。完善網絡平臺未成年人模式,通過科學合理設置使用時長、增加適齡優質內容供給等方式,更好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未來,隨着《意見》的深入實施,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兒童友好建設將呈現出‘處處可見、觸手可及’的生動圖景。每一個孩子都能在安全、健康、有趣的環境中自由奔跑、茁壯成長,這正是‘兒童優先發展’最溫暖的詮釋。”中國城市規劃研究院原總規劃師張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