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1月9日電 (記者白劍峯)國家衛生健康委等6部門日前聯合發佈《關於開展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嚴厲打擊“黑救護”等違法違規行爲,保障羣衆生命健康權益。
通知要求,開展醫療衛生機構救護車清查。全面清查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實際擁有或以本機構名義登記註冊的救護車情況,包括已註銷醫療衛生機構名下未註銷的救護車。全面清理醫療衛生機構掛靠、外包或出租使用的救護車。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託“全國救護車動態數據庫”,與公安交管部門聯合開展救護車基礎底數清查工作,並對救護車輛的新增、註銷情況進行實時覈查比對。
嚴厲打擊未經登記註冊、不具備醫療救護資質的“黑救護”違法違規開展救護。堅決查處救護車亂收費和價格違法行爲。嚴厲打擊救護車公車私用、違規使用警燈警報、未執行緊急任務時不按交通信號燈或交通標誌行駛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行爲。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涉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利用救護車或出租出借相關資質、牌照牟取不當利益,與“黑救護”等相互勾結、出賣患者信息牟利,爲“黑救護”提供便利保護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有關單位或個人,並將相關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
加強救護車管理和社會監督。配置使用救護車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是救護車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並落實救護車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規範配置,按要求加裝定位裝置。嚴格按照標準報廢更新,嚴禁私自改裝、出租、出借、轉讓、掛靠、承包給任何單位及個人或挪作他用。在全國救護車動態數據庫基礎上開通面向社會的救護車公開查詢功能;救護車兩側尾部噴塗二維碼,方便公衆掃碼知曉車輛所屬單位、編號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方便社會監督。建立健全救護車服務質量投訴處理機制,不斷提升救護車服務質量和患者滿意度。
疏堵結合引導醫療照護轉運服務良性發展。各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醫療資源規模、患者服務需求等,科學規劃醫療照護轉運工作,統籌各類救護車資源,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醫療照護轉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統籌規劃、統一管理,逐步統一全國醫療照護服務號碼,建立醫療照護轉運調度平臺,規範機構、車輛、人員和運行管理。醫療衛生機構等依規參與醫療照護轉運工作,有序化解醫療照護轉運服務供需矛盾,滿足人民羣衆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