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果的願望會成真嗎?(環球走筆)

法國國民議會日前以170票贊成、0票反對的壓倒性結果,通過一項簡化非法所得文物歸還程序的法律草案。這一結果在歐洲國家政壇並不常見,可見法國國內在文物歸還問題上已形成某種共識。

會上,法國議員帕特里耶—萊圖斯援引法國文豪維克多·雨果的名言:“我希望有朝一日,解放了的、乾乾淨淨的法蘭西,會把這份戰利品歸還給被掠奪的中國。”帕特里耶—萊圖斯還感慨:“這一天終於到來。”此話雖帶有明顯的演講敘事色彩,但不可否認,這項法案的通過確實讓雨果當年的願望,向現實又靠近了一步。

在此之前,法國法律明確規定,納入國家收藏的文物原則上“不可轉讓”,任何公共收藏文物的歸還都需逐案立法。過去數年,法國向貝寧、塞內加爾、科特迪瓦歸還文物時,均採用“個案立法”模式,程序繁瑣、週期漫長,也讓文物歸還問題反覆成爲爭議性政治議題。

新法案的重要突破在於將“逐一立法”簡化爲“一法通辦”,該法案適用於1815年至1972年期間法國以偷盜、掠奪等非法方式獲取的外國文物,歸還申請需由主權國家提出並承諾符合國際標準的保管與展示條件,經雙重審覈後可通過行政法令快速推進。法國政府同時承諾每年公佈來源存疑的公共文物清單,爲追索國提供明確線索。

當然,文物返還之路仍非坦途。從法律程序來看,該草案仍需參議院重新審議並最終確認,後續推進仍有不確定性。法國文化部長佩加爾明確表示,該法案建立了嚴謹的審覈程序,“對於缺乏正當依據甚至可能危及國家館藏安全的歸還申請,法國政府不會受到任何強制性約束。”這也意味着,制度通道的打開,僅僅是文物返還進程中的第一步,真正實現文物迴歸仍需多方協同發力。

文物追索不只是單純的法律問題,更與時代潮流、國際關係緊密相連。近年來,隨着全球南方崛起,“文物回家”已成爲國際關係調整中一種不可忽視的現象。法國此次立法,既是對“去殖民化”時代潮流的順應,也是其提升國際道義形象的主動作爲,此前,荷蘭、德國等國已向貝寧歸還大批青銅器,在歐洲內部形成推動文物返還的道義壓力,也爲法國的立法行動提供了參考。

對文物追索國而言,流失文物承載着民族的歷史記憶與文化認同,是構建民族敘事的重要支點;對文物保有國而言,面對合理合法的追索訴求,迴避與拖延非但無法消解爭議,反而會持續損耗自身的國際公信力。雙方相向而行、共同推動文物迴歸,不僅是對歷史的修復與激活,更是文明之間平等對話、相互尊重的生動體現。

中法之間在文物返還領域已有積極先例,爲各國樹立了良好典範。2015年,法國將原藏於吉美亞洲藝術博物館的32件春秋時期秦國金飾片歸還中國,彰顯了兩國在文化領域的互信與共識。在中法建交週年紀念的重要節點,“漢”“唐”等主題文物展走進法國,讓中國文物與當地公衆近距離接觸,成爲中法兩國相向而行、深化文明交流的生動實踐。

法國此次通過立法爲文物返還打開制度通道,邁出了具有積極意義的一步。期待更多國家能順應時代潮流,摒棄殖民時代的陳舊思維,以實際行動推動更多流失文物早日迴歸故土,讓文明的記憶在故土得以延續、綻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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