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某,男,苗族,2005年4月出生,水城區紅橋街道人。2025年上半年在全國徵兵網上自願應徵,經體格檢查、政治考覈、役前教育合格後,由定兵會審批定兵,服役於武警某部隊。
陳某某自入伍以來,由於不能適應部隊嚴格管理和正常工作、學習、訓練,思想出現波動,經常拒不參加訓練,先後多次遞交離隊申請,請求作退兵處理。經部隊、區徵兵辦、街道幹部、新兵家屬多方反覆談心教育,宣講拒服兵役相關政策法規和嚴重後果,仍然拒絕履行兵役義務,被部隊作除名處理。
陳某某拒服兵役的行爲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等相關法規,爲嚴肅法紀,維護兵役制度的嚴肅性,教育廣大適齡青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關於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文件規定,對陳某某拒服兵役行爲作出以下處罰:
一、在戶籍“兵役狀況”欄標註“拒服兵役”永久字樣。
二、不得錄用爲公務員或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招錄、聘用爲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自處罰決定下發之日起,兩年內不得辦理出國(境)手續、升(復)學手續,不得參加高考及成人教育考試。
四、自處罰決定下發之日起,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五、自處罰決定下發之日起,取消義務兵相關優撫優待政策。
六、取消義務兵家庭優待金,並按水城區2025年應徵入伍義務兵家庭優待金髮放標準13368元/年的兩倍罰款,共計26736元。由紅橋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催繳,收繳罰款上交區財政。如當事人拒不執行,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由司法機關強制執行。
七、作爲反面典型,將陳某某拒服兵役行爲及懲處結果向社會通報。
依法服兵役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神聖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依法服兵役義務。今後,在水城區依法徵集送入部隊兵員中,凡出現拒服兵役人員,將一律嚴肅依法予以處罰。
六盤水市水城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來 源:六盤水市水城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