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歲夫妻無自理能力,4子女無人贍養,法院:4人每月支付贍養費700元

據媒體報道:88歲的鮮老爺子夫妻倆養育了四名子女,二人因年齡和疾病無自理能力,臥倒在牀,多次聯繫子女商討贍養事宜遭拒,無奈訴至法院。

老兩口曾多次與子女協商贍養方案,提出“增加贍養費聘請護工”或“子女輪流照料”兩種方案,但子女始終未予回應。

法院審理認爲,四人作爲成年子女,依法應履行贍養義務,結合老人需求與當地生活水平,判決四人每月向老夫婦支付贍養費700元。

來源:@荔枝新聞、@大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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