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執行懸賞丨10%獎勵!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7)京0108執5511號

爲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及其財產,有效地執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切實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和法律的權威,促進社會信用機制的建立,經申請執行人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特發佈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執行案號:

(2017)京0108執5511號

執行依據:

2015年海民(商)初字第11623號

被執行人:

楊曉明,公民身份號碼:11010819850806****,戶籍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6號西塔樓。

執行標的總額:

8575378元及利息、遲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費

未執行標的額

8575378元及利息、遲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費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線索的,查找到上述被執行人財產(不含本院已經掌握的財產線索)並執行到位的,給予被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

本院將對舉報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嚴禁採取不正當手段獲取舉報線索。

舉報人可採取電話、郵寄,或直接前往北京市海淀人民法院執行局一層接待室進行舉報。

郵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彰化路18號冠方大廈海淀法院執行局

舉報聯繫電話:

18611018912、82956406

聯繫人: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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