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美企對違法關稅說“不”

美國彼得森研究所2月20日文章,原題:最高法院關稅裁決約束唐納德·特朗普  美國最高法院近日公佈裁決,認定特朗普政府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實施的大規模關稅政策違法。該裁決否認了任何總統僅憑“宣佈國家緊急狀態”就能擁有不受制約的自由裁量權,從而阻止特朗普隨意徵收關稅。此案堪稱當代版的“大衛戰勝歌利亞”(西方傳說中,弱小的人類英雄大衛憑藉智慧戰勝強大的巨人歌利亞——編者注)。一家規模很小、名不見經傳的美國葡萄酒進口商VOS Selections,與其他小公司一起就特朗普去年頒佈的關稅法案提起訴訟,並最終勝訴。

“我的公司已支付6位數關稅”

去年,當美國總統宣佈計劃將美國關稅稅率提高到1930年以來的最高水平時,大多數企業的首席執行官都選擇保持沉默。他們認爲,如果反對總統的野心,尤其是站在其標誌性經濟政策對立面的話,他們的企業將付出巨大代價。面對“憑空蒸發”的數十億美元收入,大型跨國公司的領導人普遍選擇緘默妥協。但維克多·施瓦茨——一家總部位於紐約的小型葡萄酒進口商VOS Selections的老闆——卻邁出了大膽的一步,成爲推翻特朗普關稅政策的領軍人物。

此前,一家非營利性公益律師事務所準備挑戰特朗普史無前例動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的權力、單方面徵收關稅的做法,在與數十家小型企業進行溝通後,最終選擇施瓦茨作爲首席原告。施瓦茨去年在國際貿易法院贏得裁決,並在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再次勝訴。如今,美國最高法院維持了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裁決,支持小型企業。

施瓦茨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起初他對於成爲首席原告的決定確實有些猶豫。但由於大多數美國企業家選擇袖手旁觀,施瓦茨認爲,自己是阻止美總統嚴重侵犯企業利益的“最後一道防線”。

施瓦茨的公司從16個國家進口葡萄酒等品類。施瓦茨表示,“自去年4月以來,我的公司至少已經支付了6位數的關稅。自從關稅政策頒佈以來,我們不得不把賬簿上的每一項都重新覈對一遍,我想這一過程至少重複4遍了。我們這樣的小企業主不能像大公司那樣隨意提高價格。”

美國相關法律並不允許總統徵收關稅

VOS Selections等公司有力地證明了,《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中授權總統“監管進口”的條款並不允許總統徵收關稅。“最高法院的裁決不僅對成千上萬繳納鉅額關稅的大小美國企業來說是一項巨大的勝利,而且對憲法本身也是一項勝利。”原告方首席律師邁克爾·W·麥康奈爾表示,“事實上,這可能是自1952年鋼鐵釦押案(該案限制了美國總統扣押私有財產的權力)以來,涉及總統對經濟的控制權時,最高法院在權力分立問題上做出的最重大的裁決。”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在代表法院撰寫的意見書中表示,憲法的制定者“並未將任何徵稅權賦予行政部門”。國會在授予關稅權力時,會明確表述,並加以嚴格限制。

這項歷史性裁決的意義遠不止於其對當前貿易政策的影響。如果法院沒有限制特朗普的行動,總統在進口關稅方面的權力將完全不受任何國會立法的制約,也不受任何國會意見的約束。如果總統勝訴,本屆政府以及未來的政府都可以隨時“宣佈緊急狀態”,無論理由多麼荒謬——正如VOS Selections和其他幾家公司在訴訟摘要中所述,總統可以“隨時隨地、隨心所欲地對任何國家和產品徵收關稅,並持續任意長的時間”,只需宣佈一項“不可審查”的緊急狀態即可。法院的裁決避免這種災難性的後果,意味着美政府隨意徵收關稅已成爲歷史。

“國會應引入制衡機制”

然而,先彆着急開香檳慶祝。儘管《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授予總統的廣泛自由裁量權和任意性可能消失了,但總統也可以在其他法律的授權下擁有足夠的權力來重建關稅壁壘。例如,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允許總統出於國際收支平衡的考慮,對商品徵收最高15%的關稅,期限最長可達150天。有些條款旨在阻止從任何國家進口特定商品,已被用於鋼鐵、鋁、半導體和其他產品的關稅。繁瑣的法律援引流程確實能夠給總統增加關稅帶來阻礙,但關稅威脅依然存在。 

這些威脅都指向戰後美國貿易法的一個意想不到的缺陷:國會過度尊重總統。國會很久以前就開始將權力下放給總統,總統角色被假定爲一位“成熟睿智的決策者”,不僅會考慮與進口產品競爭的國內企業的利益,還會考慮消費者和出口商的利益。事實證明,這種假設是錯誤的。未來幾年,國會可以引入一些制衡機制或對總統權力設定時間限制,以防止未來濫用關稅威脅和徵稅行爲。(作者道格拉斯·歐文,羅何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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