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批准歐盟2040年減排目標

新華社布魯塞爾11月14日電(記者張兆卿)歐洲議會13日通過其對《歐洲氣候法》修訂案的立場文件,支持在歐盟現行氣候法律中新增具有法律約束力的2040年中期氣候目標。

歐洲議會通過的立場文件要求歐盟2040年將溫室氣體淨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減少90%,同時贊成歐盟委員會提出的在目標實現方式上引入靈活性措施。

歐洲議會表示支持成員國自2036年起通過購買其他合作國家的國際碳信用額度,抵消不超過1990年排放總量5%的減排任務。歐洲議會還主張,除現有減排方式外,將永久性碳清除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可用於抵消部分難以減少的排放。

歐洲議會要求歐盟委員會參考最新科研數據、技術發展及歐盟競爭力狀況,每兩年評估成員國實現中期目標的進度。評估後如有必要,歐委會可提出修改《歐洲氣候法》的提議,包括調整2040年目標或出臺額外配套措施,以確保歐盟競爭力、經濟繁榮和社會凝聚力。

歐盟於2021年通過《歐洲氣候法》,將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確立爲成員國必須遵守的法律義務,並設定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淨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減少至少55%的約束性目標。設定2040年目標被視爲歐盟履行其國際氣候承諾的重要一步。

歐盟委員會今年7月宣佈,已就《歐洲氣候法》提出修訂案,設定到2040年將溫室氣體淨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減少90%的目標。歐盟理事會本月5日宣佈,各成員國就修改《歐洲氣候法》達成一致並形成立場文件,維持歐盟委員會提出的到2040年將溫室氣體淨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減少90%的目標。後續歐洲議會將與歐盟理事會就最終立法版本展開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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