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暫停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等 爲期1年

交通運輸部關於暫停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暫停開展航運業造船業及相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和發展利益受影響情況調查的公告

爲落實2025年中美吉隆坡經貿磋商達成共識,經國務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時01分起,與美方暫停實施對華海事、物流和造船業301調查最終措施同步暫停實施《交通運輸部關於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25年第54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實施辦法>的通知》(交辦水〔2025〕59號)、《交通運輸部關於啓動航運業、造船業及相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和發展利益受影響情況調查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25年第55號)1年。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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