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本月21日,日本召開臨時國會進行首相指名選舉,自民黨總裁高市早苗當選,接替石破茂成爲日本第104任首相。請問什麼是首相指名選舉?和一般意義上的選舉有何不同?
江蘇讀者 陸承
日本首相指名選舉,是國會依照《日本國憲法》第67條規定舉行的一項正式程序,其核心目的是選出內閣總理大臣,即日本首相。所謂“指名選舉”,並非“指定名字”,而是由國會通過表決,正式“指明”誰將擔任首相。這一表述區別於一般意義上的“選舉”,強調首相併非由民衆直接選舉產生,而是通過政黨提名、國會議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出。
日本憲法明確規定,衆議院選舉舉行後的30天內,必須召集特別國會進行首相指名選舉。不過,當內閣出現集體辭職的情況時,也需要舉行該程序確定新任首相。
從背景來看,日本實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其中,國會是最高權力機關和唯一立法機關,由衆議院和參議院組成,而內閣作爲最高行政機關,需對國會負責。這種議會內閣制的架構,決定了首相必須通過國會選舉產生。
按照慣例,在首相指名選舉中,各政黨會推舉代表(通常爲各黨黨首)作爲候選人蔘選,最終當選者大多是國會多數黨領袖,但受政黨間博弈與制衡因素影響,衆議院議席最多的政黨領袖,未必能成功當選首相。當某一政黨在衆議院和參議院均未獲得足夠席位時,可通過與其他政黨簽署聯合執政協議,換取對方在首相指名選舉中對本黨黨首的投票支持。例如在本屆選舉中,自民黨總裁高市早苗就因獲得結盟政黨日本維新會的關鍵支持,擊敗了最大在野黨立憲民主黨黨首野田佳彥,成爲日本歷史上首位女首相。
在具體投票方式上,日本首相指名選舉分別在國會衆議院和參議院兩院進行,在第一輪投票中得票過半者可直接勝出;若無人獲得過半票數,那麼得票數居前兩位者將進入第二輪投票(亦稱“決選投票”),最終得票多者獲勝。同時,日本憲法規定,當衆參兩院全體會議在首相指名選舉中出現不同結果時,由衆參兩院議員組成的兩院協議會進行協商。如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則將衆議院的選舉結果作爲國會的表決結果。最後,天皇會根據最終結果,以“國事行爲”的形式任命新首相。值得注意的是,在日本首相選舉歷史上,“決選投票”的情況並不多見,迄今爲止僅出現過5次。(青桂 李迅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