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等限制!中方對歐盟醫療器械出手

【環球時報報道 記者 倪浩】中國財政部6日發佈通知,即日起在政府採購活動中對部分自歐盟進口的醫療器械採取對等限制措施。通知規定,對預算金額在4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醫療器械採購,確需要採購進口產品的,在履行法定程序後,應當排除歐盟企業(不包括在華歐資企業)參與。對於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的非歐盟企業,其提供的自歐盟進口的醫療器械佔比不得超過項目合同總金額的50%。

6月20日歐盟根據《國際採購工具》(IPI)出臺措施,限制中國企業和產品參與其醫療器械公共採購,持續在公共採購領域對中國企業設置壁壘。歐盟措施出臺後,中方就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6日表示,中方多次通過雙邊對話表示,願與歐方通過對話磋商和雙邊政府採購安排等方式妥處分歧。令人遺憾的是,歐方不顧中國釋放的善意和誠意,仍一意孤行,採取限制措施,構築新的保護主義壁壘。“因此,中方不得不採取對等限制措施。”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強調,相關措施是爲了維護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環境。中方措施只針對自歐盟進口醫療器械產品,在華歐資企業生產產品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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