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何博奇
近日,韓國水原地方法院安山分院,對“素媛案”罪犯趙鬥淳簽發精神拘留令(即把人羈押在醫療機構),將對其進行精神評估。
經查,趙鬥淳在今年3月30日和5月11日下午3點至6點的宵禁時段,擅自離開其位於京畿道安山市的住所。根據監管規定,其活動受限時段包括上下學高峯期的上午7點至9點、下午3點至6點,以及夜間的晚上9點至次日凌晨6點。
安山感化署表示:“趙鬥淳近期表現出明顯的精神異常症狀,在獨處時會自言自語、突然大呼小叫,以及有易怒的情況。”趙鬥淳不僅多次在鄰居家門口徘徊,還於去年12月4日晚間違反宵禁規定,因此被判處三個月有期徒刑。
2008年12月,趙鬥淳在安山市綁架並性侵一名小學生致其重傷,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韓國政府對其採取特殊監管措施。趙鬥淳夫婦每月領取約120萬韓元(約合6360元人民幣)的社會福利金。
緩刑辦公室表示,目前,趙鬥淳在忠清南道國立法醫醫院接受精神評估,將根據此次精神評估結果,重新考量對其的刑事處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