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逐步加大區域性物種和珍貴瀕危物種放流數量

本報北京5月20日電 (記者鬱靜嫺)爲提高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的科學性、規範性,更好地養護水生生物資源,保護水生生物多樣性,近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

《通知》對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提出新要求。要堅持生態優先,將增殖放流的生態功能放在首位,逐步減少淡水廣佈型經濟物種放流數量,逐步加大區域性物種和珍貴瀕危物種放流數量;要堅持開放水域優先,重點支持在流域性大江大湖、界江界河以及資源衰退嚴重水域開展增殖放流,沒有捕撈漁業的湖泊、水庫,除增殖生產、淨化水質等需要外,原則上不再放流廣佈型經濟物種;要堅持質量優先,規模與效益兼顧,保障放流物種種質和質量,切實提高放流苗種的成活率和放流效果。

《通知》明確了今後一段時期的內陸水域增殖放流物種結構優化調整目標。到2030年,淡水廣佈型經濟物種佔淡水物種放流數量比例調整至約85%,區域性物種和珍貴瀕危物種放流數量比例調整至約15%。長江流域禁捕水域涉及的省份可進一步提高區域性物種和珍貴瀕危物種放流數量比例,以加大長江流域生物多樣性保護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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